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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缩小了器官供给吗
据有关专家统计,我国目前有150万尿毒症患者,每年却仅能做3000例左右肾脏移植手术;我国有400万白血病患者在等待骨髓移植,而全国骨髓库的资料才3万份;我国约有1亿肝病患者,30%的肝病患者最后会发展成为肝硬化,而对于大多数晚期肝病患者,肝移植是唯一的治疗手段,肝脏的供给比肾脏还紧俏。许多患者都因等不到器官而死亡!器官移植技术目前已非常成熟,如何鼓励器官捐赠,解决器官供给,仍是器官移植专家的燃眉之急。
在器官捐赠方面,深圳此次的《条例》将捐献形式分为活体器官捐献和死后捐献器官两类,并分别作出规范。这次《条例》对活体器官捐赠控制更加严格,并要求移植对象为器官捐献者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眼角膜、骨髓移植除外),目的一方面是鼓励身后器官、遗体的捐献,另一方面是尽可能杜绝器官的买卖问题。对此部分医学专家提出质疑,他们认为这样从某种程度上说,器官供给的来源不仅没有扩大,还缩小了。
深圳为何躲开“脑死亡”
深圳这次对器官移植的立法为何没对“脑死亡”概念的引入作出突破呢?该《条例》的主要起草者——深圳市法制局行政法规处的崔为民处长介绍说,“脑死亡”涉及到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不属地方法规制定的范畴。深圳在制定这个《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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