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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剽窃事件”的曝光,使“学术腐败”的问题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正在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部分人大代表指出:“学术腐败”不能与“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相提并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正确估计“学术腐败”的严重程度,既不能夸大,也不可轻视。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代表说:“学术腐败的现象当然有。但是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仍然是在认认真真做人、勤勤恳恳研究学问,对这一点,必须要充分肯定。”
李浩说,可能滋生学术腐败的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将他人的论文、研究成果窃为己有,二是导师强占研究生的研究成果;三是评职称中弄虚作假;四是在学术观点上耍“学霸”作风,搞“一言堂”,压制不同意见。
思想不具有垄断性。在学术界,借鉴他人的思想、并推陈出新、提出自己的创见是很平常的事情。如果不经过推陈出新、脱胎换骨,那就构成了剽窃。但是,所有的研究成果都是要公开发表、公诸于众的,如果有剽窃,就很容易被发现。这也正是“北大教授剽窃事件”能够曝光的原因所在。同样因为这一点,要想耍“学霸”作风、压制不同意见也是难以奏效的,因为即使某一方面的权威刻意这样做了,被压制者也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愿意发表不同意见的刊物,与权威展开“商榷”。这样的压制必然是劳而无功的。至于导师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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