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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中,育成新的高产抗病品种,使大豆生产迅速复苏。
讲这个事例的是中国工程院院士董玉琛,国内种子研究的权威机构中国农科院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董说,从专利申请看,美国拿到的这个中国野生大豆品种估计也是相当珍贵的。
中国大豆的经济账
中国是大豆的故乡,已有4000多年的栽培史。直到六七十年代,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豆生产国和出口国。
1898年,美国农业部派人到中国调查和采集大豆后,才开始引种、培养,但从70年代起,美国就取代中国,成为世界上大豆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中国大豆的国际地位却连续下滑,先后被巴西和阿根廷超过,位居第四。据说中国马上又有可能被印度超过,跌至第五。
美国当上大豆霸主,与其对大豆研究的大力投入分不开。虽然引进大豆不过百来年历史,但是目前美国收集保存的大豆种质资源数量仅次于中国。
此外,由于国内对大豆的需求猛增,中国还成了大豆及豆制品的进口大国。据了解,目前国内总需求40%以上的大豆依靠进口,这些进口大豆有70%以上又来自美国。内行人士估算,这实际相当于1亿多亩地的年产量。
大豆的需求缺口反映出中国的人与地矛盾,中国大豆的增产只能靠科技。孟山都对来自中国的野生大豆物种的专利申请,则可能会阻断这一梦想。
应该不应该授予专利?
对孟山都申请大豆专利行为本身,质疑的声音也不在少数。
“我并不认为这是一项发明,这只是一项发现。标记是自然界存在的,检测并没有改变其原来的生存状态。从专利申请说明书看,他们并未确知与高产有关的基因,亦未把基因克隆或分离出来。”盖钧镒表示,孟山都这种申请不应该授予专利。
英国的卡罗.雷夫特教授也认为,孟山都公司只是使用了常规的检测技术,此项专利申请并没有什么创新技术可言。
其实,是否应该对动植物品种等生命物质授予专利,在国际上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一直是只涵盖技术发明项目。但1980年,美国最高法院对一种能够消化油脂的细菌有机体可以成为专利品的裁定,改写了专利史。此后,生物工程公司开始了对微生物、基因、细胞、胚胎等基因资源和转基因动植物品种的专利控制。这种专利被称为“生命专利权”(Patent on Life)。
目前在国际上,即使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大多数都把生命物质排除在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外。这些国家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其中也包括中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审查一部部长张清奎说,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不可以授予专利。因此,不论是用传统的生物学方法饲养或培育的动物和植物新品种,还是通过基因工程的DNA重组技术或现代杂交技术得到的转基因试验动物或中草药新植物,目前在中国都不给予专利保护。
孟山都的刘石认为,只有以专利保护的形式,才能确保生物技术公司的权利,从而推动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反对者则认为,现存的生物及其基因是人类的共同遗产,不能成为私有财产。如果允许这样做,将会威胁到物种的多样性,甚至引发社会、道德等问题。
国际生物资源的跑马圈地
即使在中国取得不了专利,孟山都公司看来也不会停止在其他国家申请的步伐。因为有专家认为,在申请国际专利的背后,发达国家的生物技术公司正在进行一场新圈地运动,对象是野生物种和遗传基因资源。在这些跨国公司眼里,如果能够控制野生物种及其他遗传资源,就可以保证对全球种子、药物和食物等庞大市场的垄断。
圈地运动最有力、最直接的武器,就是生命专利权。
孟山都对中国野生大豆申请专利事件,至少提供了观察这种问题的视角,虽只检测到了高产“标记”,却一次性林林总总提出了多达64项的权利要求。
“孟山都要求保护范围太大了,到了一切理论可行的领域。”盖钧镒说。
卡罗·雷夫特教授说:“我不得不说这是新的殖民主义,跨国公司正试图控制基因资源。”
孟山都的刘石则辩称,这是因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他举例说,像美国先锋国际种子公司,是孟山都的强劲对手。先锋申请专利时,也都涵盖了很广的范围,给孟山都使用有些种质资源造成很大限制。轮到孟山都申请时,当然也希望在某一领域尽可能排除竞争对手。
刘的解释似乎可以成为“跑马圈地”说的精当注解。跨国公司之间为争夺种质、基因等资源展开竞争,客观上形成了对这些资源的垄断。统计数据也表明,现在已批准的关于生命方面的专利,大部分都控制在跨国公司手中。
对中国而言,这其中蕴含的潜在危险是不言而喻的。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特别丰富的国家之一,分布有高等植物3万余种,脊椎动物6347种,分别占世界总数的10%和14%,仅水稻我国就有地方品种4万余个。
《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首席科学家薛达元忧心忡忡地表示,如果任由跨国公司对来自中国的物种进行专利申请,那么发生在中国野生大豆身上的事,完全可能随后落到中国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等头上。
中国保护的困境
“我们国家自己的野生资源,孟山都作了一下标记,就说是他们的了,而且以后我们不能用这些材料,这算是怎么回事?”盖钧镒显然让孟山都搞伤心了。
盖均镒由此认为,我国的生物资源保护必须引起重视。但是大多数接受采访的专家都承认,虽然野生动植物资源相当宝贵,而且像野生大豆、野生水稻等品种被严禁流向国外。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仍然有很多出了国门。
直到现在,这些专家们也不知道孟山都使用的这种野生大豆何以到了国外。
中国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薛达元说,根据公约,一国生物资源被视为国家主权范围,遗传资源的取得须经提供这种资源的缔约国事先知情同意,而且提供遗传资源的国家,有权“公平分享研究和开发此资源成果及商业和其它方面利用此种资源所获得的利益”。
但这种约定其实并不能阻止资源的外流,仅与别人分享专利成果也是不够的。问题是:中国一味奉行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行吗?
新闻背景:跨国企业垄断种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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