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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贝尔奖的遗憾

    重大科学发现、理论突破、技术和方法的发明需要一段时间的验证和得到人们的认可,获得诺贝尔奖等待十年八年可以理解。如果研究成果已经得到公认,再让获奖者等待二三十年乃至更长,那就使诺贝尔奖的意义大打折扣了。

      案例1.
      美国科学家弗郎西斯·佩顿·劳斯早在1911年就发现了一种“肿瘤病毒”。这是一项里程碑式的科研成果,不少学者认为这项成果应获得诺贝尔奖。但直到1966年,几乎世界上所有癌症研究者都承认了劳斯的这一成果,“劳斯鸡肉瘤病毒”这一名词已在世界通用多年,诺贝尔奖评委会才迟迟将诺贝尔奖给了他,这时劳斯已是87岁的高龄了,差一点失去获得诺贝尔奖的机会。 

      案例2.
      英国物理学家马克斯·波恩早在1926年就发表了“波函数统计分析”的论文。直到1958年,即28年后,诺贝尔奖委员会才将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他。 

      一些被公认为应当获得诺贝尔奖的成果由于各种原因不敌水平较低的成果,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这种情况在中国科学家中也曾发生。

      案例1.
      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忠尧1930年在美国第一个捕捉到正电子,成为第一位发现第一种反物质的科学明星,他应在20世纪30年代获得诺贝尔奖。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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