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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软何以未被拆分

    其国际地位的手段之一,便是在经济上拥有具一定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美国经济衰退,全球信息产业萧条,思科、朗讯等美国IT巨头纷纷疲软。如果将微软拆散,那么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之中,遭受重创的不仅仅是微软公司,对整个信息产业都将造成重大影响,对美国政府也无益。全球IT萧条的深层原因之一是,美国个人电脑产品更换周期过长,致使市场增长缓慢,政府不拆微软,以期激活微软,进而让微软公司能够带动美国个人电脑市场活跃起来,从而重振美国信息产业,因为信息产业作为新经济的基础,对推动美国经济发展有中流砥柱的作用。

      1984年分拆前的AT&T是独家垄断,1979年,IBM被控垄断时,基本上也是独家经营,其老竞争对手美国无线电公司、塞洛克斯公司等已纷纷退出计算机生产领域。而目前微软的竞争对手高手如林,各公司相互之间竞争不断加剧,利润空间一再受到挤压。AT&T是属于国家垄断才被强行肢解,IBM是企业市场垄断,13年来,终未被分拆。富有戏剧性的是,AT&T被一分为八之后不过十年,各公司又兼并重组形成新的垄断,没有实现美国政府的初衷;IBM未被拆分,近年来,IBM已重展昔日雄姿。

      源于110年前《谢尔曼法》的美国反垄断法,历来争议不断,尤其是对新经济的管理,所受非议颇多。 

      显然,在信息时代里,市场、法制、企业和消费者众多元素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多变,解决此情况下产生的新问题,因循守旧的拆分法已不合时宜。

    拆分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反垄断的目的是为了制约和瓦解破坏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垄断性力量。在新经济时代,美国的反垄断政策重点在于:通过促进竞争推动技术创新。科技发展的根源在于技术创新。

      高科技行业是金钱的事业,要高投入。只有大公司才有能力开发新技术,并将新技术迅速转化为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现实的服务。

      IBM所获专利甚多,去年IBM公司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共获得2886项专利,连续8年居各大公司之首。IBM所获专利数比其它八位竞争对手的总和还要多。从本质上说,这是与其大集团的力量分不开的,由此,IBM得以长期把公司销售收入的10%拨做开发预算,整个80年代,IBM在研究、开发和工程的资本计划上,支出的经费高达1010亿美元;IBM拥有数以万计的优秀科学家、工程师。IBM凭借雄厚的实力创造出很多奇迹。7年前,当选IBM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Gerstner认为,庞大的规模正是IBM的优势和力量所在。试想,若当年分拆了IBM,又哪能有今日的辉煌。

      此外,正是因为美国强行分拆AT&T,激烈的竞争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目前,美国电信资源供给严重过剩,一条横贯欧美的STM-1线路的价格仅为180万美元,而1999年的价格为1200万美元;宽带发展也不尽如人意。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分拆AT&T阻碍了它对新技术的开发与利用,才导致今日美国整个电信业的没落。

      微软是新经济的代表,新经济的生命力在于不断的技术创新。目前,微软的新技术层出不穷,公众认为微软是技术创新的典范。

      微软内在的实力雄厚,多年来,它每年都将收入的15%投入到研发中,仅去年就投了37亿美元,涉及很多创新领域,如微软基于互联网的可视会议系统、语音识别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等。同时,微软拥有世界上最优秀的高层经理和工程师,这是微软进行创新的最宝贵的财富。比尔·盖茨曾表示,微软不被一分为二,这将有利于微软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大刀阔斧地进行新产品推广和研发。 

      去年,在法院判决把微软一分为二之后,旧金山Covington&burling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考克斯警告人们:微软被肢解后,消费者是最大的受害者,整个市场将缺乏创新,科技市场前景黯淡。美国InsightExpress公司去年进行的在线调查也显示,42%的人认为分割微软会对消费者和计算机产业带来负面影响,45%的人认为这一判决将削弱微软公司的技术革新能力。 

      拆分微软,带给微软最大的后果是人才流失,去年9月,微软副总裁马瑞兹离职,据统计,当时IE部门10个精英全走了。而IT产业振兴的关键在人。

      由此可见,拆分不能促进技术创新,也就不利科技发展。

    拆分将会增加成本支出

      盲目拆分企业还不如不拆。资料显示,如果微软一分为二,微软未来10年的开支将增加430亿美元;将产生额外系统整合等成本,同时两家公司亦要负责自身的业务、人力资源、财务等支出。

      分析师谢朗德预测,微软拆分,企业的管理费用必将上升,微软的股价将下跌10%。去年6月杰克逊法官判决拆分微软后,微软股票价值在过去的一年中缩水63%。而今年6月,微软不被拆分的消息一出来,其股价立即上涨2%(上涨了1.6美元)。

      撇开难以预计的拆分后的经营成本不论,仅就漫长的诉讼而言,诉讼双方均已消耗甚巨。不但美国政府为起诉微软花费的资金已逾千万美元,微软方面数次聘请强大的律师团应诉,财力消耗也不比对方少。更重要的是官司浪费了微软高层很大的精力,董事长盖茨、CEO鲍尔默均大量参与其中工作。盖茨还要不时出庭,接受询问。而被称为“司法部的越南战争”的IBM反垄断案,IBM不堪官司拖累,导致其90年代初的衰落,1993年,IBM亏损达80亿美元,并失去PC霸主地位。当时任IBM首席执行官的Frank Cary曾介绍,在任期间有500天的时间是用在了准备法庭的证词上,根本就没法进行正常的经营。

      网络经济与工业经济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收益递增性,也就是规模越大成本越低,效用呈几何级增长,众多小公司竞争肯定是一场低效率或者无序的竞争。90年代中期以来,微软在电脑操作系统市场占有支配地位之后,微软为做大市场而放弃了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的高价战略,直到目前为止,消费者还在从它的低价策略里得到真正实惠。去年著名反托拉斯法专家麦凯甚至指出:微软不是垄断,垄断是通过独霸某种产品而使其升值。而从1990年至1998年,微软的销售价格下跌了53%。微软带来更多的是技术的进步。

      总之,美国历史上,AT&T分拆的历史事件、IBM的未遭拆分和近来微软的胜诉证明了,在网络经济时代,在信息产业,在市场经济下,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是市场而不是呆板的法规。时代已异,拆分企业早已不是一剂万灵妙药,已与时相悖,反垄断的法律法规应适时调整,与时俱进。环顾国内,从大局出发,我国的反垄断举措却并不尽如人意,比如目前炒得正热的拆分中国电信一事,我们理应及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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