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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历来被人们所崇拜,甚至认为它是发明创造的前提,意即没有灵感也就不能产:生发明创造。于是有人提出灵感是一种思维方法,要学习和训练灵感思维,以求把握灵感思维方法而产生更多的灵感;也有人认为灵感是大脑某一区域某种专门思维机制的产物,可以通过某种高科技手段对大脑进行研究来找到产生它的区域和思维机制,以揭示出灵感产生的秘密。本人认为上述是对灵感认识的两个误区。
第一,灵感不是一种思维方法,而是思维的结果。这一结论可以从灵感产生的过程得到说明:人们对某一问题产生注意,然后又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产生了一种要解决的“心理定势”,或在大脑中形成了一种思纬:“优势灶”,最后由于受到某种事物或情景的触发产生联想或启示而突然得到了答案。这就是灵感产生的过程。灵感产生的这一过程几乎被所有的人所认同。
由此可以对灵感作这样一个简单的定义:在为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中,受某种事物或情景的触发而突然发生的联想或启示。由这一定义可以看出灵感的产生及灵感本身至少有四个特征:其一,有一个思维酝酿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因主客观条件而异,但无论长短,不可或缺。有一句名言说得好,“灵感偏爱有准备的头脑”。作个比喻,灵感好比是一个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天使,她可能随时从自己的眼前飞过,但有的人并不一定能看到,只有有意识注目天使的人才能够发现她。这就是说要迎接灵感必须要有“有准备的头脑”,或对要解决的问题形成“心理定势”、思维“优势灶”,并且要持之以恒地保持着它们。如果没有这一些条件的存在,人们对灵感是视而不见的。比如,苹果落地这一现象人们司空见惯,但其他人并没有从中发现万有引力,牛顿的发现就是由于有着一个“有准备的头脑”。我国有古人认为灵感产生在“三上”,即马上、枕上、厕上,其实灵感绝不是单纯在“三上”能够产生的,只不过是由于所思考的问题,在适宜的情景中得到了思维的激发而已。
其二,有某种事物或情景的触发。这就是说灵感的产生不仅需要有一个思维酝酿过程,而且在这个思维酝酿的过程中要遇到某种事物或情景的触发,如果没有碰到这个触发的机遇,即使思维过程再长,也还是不会产生灵感。至于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事物或情景才能触发灵感,不能一概而论,是由思维主体具体情况而定的。所以灵感的产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灵感的产生并不单是苦思冥想的结果,还需要有事物或情景外在条件触发的机遇,要想碰到这种机遇,只有不断地从事实践一认识一实践的活动。
其三,灵感的形式是联想或启示。这种联想或启示也就是解决问题的某种方式方法,其特点不具有唯一性。从常识上讲,解决任何问题的方式方法都不具有唯一性,而是多元的,至于哪一种方式方法才是最佳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判断标准,而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由于人们的知识基础及结构不同,实践目的不同,对事物认识的方法和价值判断不同,工作、生活经验和情感不同,所处的时代背景不同,面对某一事物或情景,能否产生、产生什么样的联想或启示却是因人而异的,相同的事物或情景可能使人产生不同的联想或启示,这叫做举一反三,独具慧眼;不同的事物也可能使人产生相同的联想或启示,这叫做殊途同归,英雄所见略同。凡此种种,有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联想或启示。比如,阿基米德用物体比重测量皇冠含量的方法就不是唯一的,现代人测量黄金的含量完全可以不用比重,用光谱就行了,既简单又准确。不仅如此,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可以找到100种甚至更多的测量黄金含量的方法。而这些方法都可能以灵感的形式出现。
其四,联想或启示的产生具有突发性。灵感产生的突发性正是人们所谓的灵感的神秘性之所在。其实灵感出现的突发性并没有什么神秘性。由于思考的问题得不到答案,思考主体解决问题的意识总是在自觉(显意识)或不自觉(潜意识)地不停地活动着,当某种触动物突然进入活动着的意识时,被意识所捕获,于是激发出联想或启示。这就是灵感突发性产生的机制。
从上述灵感产生的过程及特征可以看出,灵感不是一种思维方法,而是思维的产物,是思维的成果。它的产生虽然离不开思维的作用,但绝不是主观思维所能解决的问题,还需要外在条件的配合,如某种触发物。至于在为解决某个问题进行思维的过程中,用的是什么样的思维方法就不一定了,可能是一种,可能是多种,也可能是多种交叉、反复使用。比如阿基米德测量皇冠的“攸勒加”,来自于类比思维:人体入水,水位上升,上升的水位有一定的体积,物体的体积和重量存在固定关系,即比重一定,不同物体的比重是不同的,可以根据物体的比重来区别事物。同理,皇冠入水,水位也会上升,可以根据上升水的体积来判断皇冠的含金量。有人认为这就是阿基米德的灵感思维(方法),其实这是把灵感和产生灵感的思维方法混为一谈。
第二,人的大脑不存在专门产生灵感的思维机制和特区。人的大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器官,以至人们至今对它知之甚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认识到大脑的主要属性是具有思维能力,是思维的器官,有思维产生的机制及区域。灵感的产生虽然离不开思维,但从上述灵感产生的过程及特征来看,灵感的产生绝不是一个纯粹的思维机制问题,它的产生是建立在人们学习、认识、思维、实践综合性、往返性活动基础上的。“存在决定意识”,灵感只不过是大脑对存在反映的一种形式,是在人们的实践中产生的,而不是头脑里固有的。灵感也是一种意识形式,它不因为出现形式的突发性而改变了意识的本质。如果说大脑里有产生灵感的思维机制和区域(如有人找到的“N380”起源的“扣带前回”),那么这种思维机制和区域也不是产生灵感的专门思维机制和区域,它也是产生其他意识的思维机制和区域。其实,用现代科学手段来研究人的意识产生的思维机制和区域并无不可,找到大脑意识起源正确位置也并非不是一大发现(当然还需要科学及实践的证明),但是,把灵感区别于其他意识,认为它是一种特殊的意识,产生它是大脑某种特定的思维机制和区域,并且宣称从大脑中已经找到这种思维机制和区域,从而揭示出了灵感产生的奥秘,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亡都缺乏依据。如此况来,灵感的出现就不再是突发的和偶然的事了,它已经成了人们的瓮中之鳖,需要时随时可以抓出来一只。请问谁能够做到?这不仅不能给人们提供创造灵感的方法,相反,它只能给灵感戴上更加神秘的而纱,使大多数人产生可望而不可及的叹息。
本文认为,揭示出灵感产生的过程及特征,揭示出灵感的秘密和本质,走出对灵感认识的两个误区,很有现实意义:其一,可以使人们正确地认识灵感。灵感的产生并不神秘,它同产生发明创造一样并不是某些“天才”的专利,正常人只要进入和把握灵感产生的过程及特征,遵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不断努力进行创新实践,灵感就会如期而至。灵感也并不一定伟大,它们只不过是解决问题的某些可供选择的方式方法,其正确与否还要由实践来检验,可能还会找到更多更好的方式方法。其二,可以使人们更多更好地创造灵感。灵感的产生并不是单纯的“灵机一动”,它需要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及结构,明确的实践目的,正确的对事物的认识力方法和价值判断,较多的工作与生活的经验。因此,要创造灵感找错地方不行,不能从大脑里找,希望大脑足—。个生产灵感的机器,只要单纯地开动脑筋就会产生灵感是徒劳无益的,而应该从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践中去找;要创造灵感也不能靠守株待兔,单纯地躺在枕上企求灵感到来只能是黄粱美梦。灵感来自于勤奋,来自于勤奋的学习、思维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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