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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央提出了科技创新号召,国家科技主管部门进而指出我国科技发展正在由过去以跟踪、模仿为主实现向以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为主的转轨以后,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正在实施和推行。然而,有关原始创新的认识和评价尚缺乏共识和有效的推进机制,已经成为当前阻碍重大科技创新的一个突出问题。
原始创新是属于科技创新中具有战略突破性的科学活动,它是一种超前的科学思维或挑战现有科技理论的重大科技创新。实现原始创新,不仅可以推动科技创新本身的跨越式进步,而且有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必不可少的强大的科技支撑。
中国人为何与诺贝尔奖无缘?依照笔者的见解,关键在于我国自主的原始创新贫乏。如果我国总是搞不出重大的自主原始创新项目,继续停留在跟着人家后面跑的局面,不仅仍然得不到诺贝尔奖,而且必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科技事业的更大进步,严重制约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步伐,甚至仍有可能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
通过管理创新推动原始科技创新
我国创新管理的专家评审制度,是在过去为了克服行政过分干预科研活动而制定的。这一制度,对于保证创新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加快我国创新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现今的原始创新都是双学科交叉或多学科交叉的,又超越于现有的科技理论体系。因而,如果科学意识和管理思维仍旧停留在跟踪、模仿时代的模式,仅仅依据现有的科学知识和原有的学科理论体系来评价原始创新,势必导致失误。
根据笔者调查所掌握的资料来看,目前已有很好苗头或已基本成型的重大原始创新多次申报立项申请经费,但往往难以取得由单学科专家为主组成的评审组的共识而被轻易否决,甚至既无答辩听证,也不给实践检验的机会;许多学科交叉创新的成果连论文也都发表不了:一些有中国特色的原始创新,还被某些人随意当成伪科学、赝科学、假科学进行打击。致使许多原始创新长期得不到所需经费,延误了攻克制高点的步伐和国际竞争的时机。
在当今我国科技战线正在实施战略转轨的新形势下,亟须通过管理创新来推动原始科技创新,制订营造原始创新环境和保护原始创新的方针政策及其评价的原则、办法和制度。一般说来,基础研究是不可预测的,识别和正确评价原始创新是很困难的,这从单学科角度来看,确实如此。但从多学科交叉和科学实践出发,并非完全如此。此外,还应区分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的界限,立项的评审和决策是在课题启动阶段确定是否支持其探索,对有重大原始创新苗头的是否应当使其获得实践探索的机会,是不能简单靠现有权威来决策的。
评价原始创新应有新标准
当前,国内有些学者用当今西方主流科学作为鉴别科学是非、评价原始创新的唯一“标准”。按照这种认识,中国科学家只能跟在人家后面跑,何来自主创新?更不可能去搞什么原始创新。其实,在科学发展史上,科学一词有着时代的特征和文化的烙印。笔者认为,可以将“科学”定义为;反映客观事物变化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性知识和理论体系。反映自然界客观规律的是自然科学,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是社会科学;即使是自然科学,分科研究的是科学交叉研究、综合研究和整体研究得到的自然界客观联系的知识和理论体系,同样是科学,而且是当今更为重要的科学,尤其是依靠自主创新的思维,开创性地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制约性的科技难题的新的科学实践和理论探索,更是不可多得的科学财富,需要倍加珍惜。因而,如果机械地将当今西方主流科学当成检验科学是非、评价原始创新的唯一标准,不仅有害,而且也不符合科技本身的发展规律。至于某些人用当今西方科学作为衡量科学真伪的唯一标准,很可能把一批有中国特色的重大原始创新打成伪科学!这种做法,只能从源头上摧残原始创新,从根本上扼杀中国科学家和中国人的首创精神,万万要不得。
科学实践应是评价原始创新
的唯一标准
当代科学发展的总趋势正在各学科精确研究的基础上,向着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方向发展;各学科迄今剩下的难点,仅在本学科框架内已经很难突破,必须代之以学科交叉和综合研究。国家建设实践和复杂系统研究中遇到的重大科学问题,必然更加需要综合性的多学科交叉的整体研究。因而现今真正的原始创新,必然是学科交叉和超越现有理论体系的。它们往往是常规单学科的专家、权威所不熟悉、不了解、甚至不懂的。实际上,评价原始创新的标准已经不能用分科的科学知识及其理论加以辨别,不再是学科的标准,而应是一种哲学标准,即科学实践(不仅仅指科学实验)应当成为检验原始创新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一切科学是非和科学真伪的最终标准。
按照不同的类型,可分为五类:一是有悖于现有理论的新事实是否确凿可靠。如果确实可靠,就应当给予支持,创造其进行探索的条件;深入探究下去,有可能成为重大原始创新。现代物理学就是19世纪末的三大发现导致经典物理学的危机,以及20世纪初出现的“两朵乌云”,打开了通往微观世界的大门的情况下,经过许多科学家的大量实验和深入探索而诞生的。二是对于重大自然灾害预测的世界性难点是否确有预测能力。如果确有可靠的预测能力,就应予以支持。三是对于疑难病症是否确有可靠疗效。笔者曾参与旁听药检部门组织的一项中医医疗仪器的专家评审,其独特的物理效应用现有理论均难以解释,但用实践标准进行试验,却很快取得了共识,通过了专家评审。四是重大科技创新应以能否解决发展中的瓶颈制约性难题以及是否具有潜在的重大经济价值为准。五是纯理论的原始创新,则应视是否有合理而严谨的立论逻辑而没有明显错误。如果确属如此,反对者又始终提不出有没有错误、究竟错在哪里,就应视作反对无效。而主观臆断和旁敲侧击的种种“理由”,不应成为否决的依据。
评判原始创新不宜
以单学科科学家为主
正由于真正的原始创新有别于、超越于现有理论框架,往往比目前常规科学要高山一大截,而目前常规的单学科科学家往往不了解、不理解;尤其是,如果它一旦成立,客观上“威胁”到某些“权威”的名和利,涉及到“利害冲突”的问题。因此,笔者以为,评价重大原始创新,不宜由常规的单学科科学家为主进行,而应当以在交叉创新领域具有全局意识和战略眼光、且已有明显进展的交叉学科科学家、宏观科学家、高层次管理科学家为主,吸收所在领域的单学科科学家以及经济学家、哲学家参加,进行评审和决策。并且应当用平等的反复审慎的讨论和辩论的方式进行,还应允许创新者本人举证和答辩。
学术争鸣有利子识别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探求的是未知领域,识别原始创新的有效方法,应当是民主的学术争鸣。对于那些确有可靠依据但又存在分歧的重大原始创新,应当让它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同时附上不同的评审意见(略去评审者姓名),也可发表反对文章;并应允许本人反驳和他人的反反驳。或者召开专门的学术会议(包括香山科学会议),正反两方人数对等,心平气和地、面对面地摆事实、讲道理和相互争辩。以此进行沟通和相互了解,争取尽可能的共识。
真正的原始创新也只有在学术争鸣中经受考验、发现不足并弥补和完善。有关原始创新的评审,要避免暗箱操作;其评审会,应当采取平等讨论和辩论的方式,而不宜停留在单纯的审查者和被审查者的角色。对某些公众普遍关注的不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原始创新,可以通过媒体,开展公开的讨论。通过公开的讨论和辩论,争取达到明辨是非和力求共识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决策。对于特别重大的原始创新,更不能草率否定,通过公开的充分讨论和参考专家的意见,也可由*家进行决策。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者,有责任组织有关重大原始创新的讨论和辩论,并创造平等的条件,给创新者以实践的机会,争取当好原始创新的伯乐。
当前,如何评价原始创新已经成为迫在眉睫、艰难困惑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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