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用还是要求厂家修改药品说明书或者予以警示。这样,一人用药的不幸与痛苦才能成为他人的前车之鉴。
据了解,造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未被重视的主要原因在于观念错误。
杜博士指出,一方面,许多患者一旦有了不良反应,就认为是医生给自己“吃错了药”,这其实是个认识错误。由于科技、认知水平的历史局限性,临床试验本身不能穷尽药品的副作用。药品不良反应往往是在一定认知水平下的“合格药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有害反应,多表现为变态反应,如皮肤瘙痒、过敏性哮喘等,消化系统反应、精神系统反应以及血液反应也时有发生。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1000万名的住院病人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其中严重的不良反应入院患者在25万到50万人之间。另一方面,医院正是担心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产生对医务水平的误解,因而总是“打闷包”、不愿报告。同时,由于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部门属于药监局管,而医院的主管单位是卫生部门,医院对药品不良反应不报告,药监部门也无可奈何。
杜文民强调,及时向药监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其实是一项“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工作。他呼吁:“请重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 1 > < 2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 科普之友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