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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清华大学教师科研道德守则》已经完成了初稿,现在正在清华大学各院系传阅讨论,预计到4、5月份,正式的《守则》就会正式公布。在北京大学出了“王铭铭抄袭事件”之后,这一《守则》的制订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因为科学家的伦理道德与科学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
记者近日采访了《清华大学教师科研道德守则》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曹南燕教授。曹教授说,在去年年底,中国科学院公布了一个《中国科学院院士的科学道德自律准则》,科技部在1999年曾出台过《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北京大学2001年也有《关于教师学术道德问题的规定》出台,这些准则都比较原则性,而这次清华大学制订的《守则》,会具体详细得多,具有可操作性。
记者:《清华大学教师科研道德守则》都包括什么内容?
曹南燕:有十个方面,其中包括科研成果的客观性,同行评议的规范,科研中的信誉分配问题,科研中的利益冲突问题,科研中使用人类被试的规定,与企业合作进行研究的规定,科研和其他校内外业活动的规定,发明、专利和版权的规定,科研中越轨行为的处理和处罚规定等等。
这十个方面的规定,实际涵盖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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