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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领域里,也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多元化和多样化。
在科学与技术的传播过程中,要让全社会的人都掌握万有引力定理、麦克斯韦方程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同样,任何一项技术都只能适应其相对应的实用领域;全社会所有的人不可能都同时接受同一项技术。高新技术转化为物质成果之后,人们在享受着现代科技所带来的物质成果时,简单到只要你会插上电源,揿下开关的程度,无需具备所享成果的专业知识。
“普及”这个词,是指“面向社会全体人群的行为”。从这一意义上说,科学理论只能研究、探索与传播,专项技术只能应用与推广;只有科学理论和技术的基础知识方可普及。从这一点出发来审视科学与技术,二者都是不能普及的。
在国际上,一些专家和学者提出“科学普及”、“科学传播”或“公众理解科学”等概念,所表达的是通过科普工作者的努力,促使公众对科学与技术本质的理解,让公众加深对科学与技术的社会意义的认识,以及了解科学与技术对人类其它活动的相互影响。相比之下,这些概念的内涵,较之于“普及科学技术”更为贴切。
“科学文化”具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普及科学文化”有着明确的、特定的目标:它包括宏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思想和科学观念、推广与应用科技成果、传播科学理论、传授科学方法和实用技术、宣传科技精英人物、推动科研活动机制对整个社会机制的促进、评介当前科学技术、尤其是前沿科学领域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成果等等方面。这一内涵构成大科普的工作框架,合乎“普及”这个词“面向社会全体人群的行为”这一词义。它旨在引导人们理解和认识科学的目的和本质,指引打开未知之门的方法和途径,培养人们对科学的兴趣,启迪科学思维,激发对未知现象进行研究、探索的冲动,回答人们在探索、创新、发明的道路上遇到的“怎么办”、“如何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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