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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已被公认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发动机”,但是,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
风险投资呼换法治理念
“资本的支持和科技成果一样,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充分条件。有利于发挥专业人员创造性的制度安排、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才是更加重要的条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提供‘栖息地’和‘孵化器’。”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风险投资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国际研讨会上,对怎样才能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出了一个观点:“制度重于技术、重于资金。”
吴敬琏认为,风险投资的特点是高风险和高回报,但就其本身功能而言,以为客观存在就是追求高回报的资本乃是一种错误的解读。风险和回报总是对应的。在美国,风险投资回报的平均时间跨度是6年,而我们投资人的心态,无疑给风险投资基金带来巨大压力。科技成果不能产业化,历来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限制,建设高新技术产业,资金不足、缺乏创新机制是首要问题。但在高新技术领域,风险投资不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唯一途径,盲目跟风、一哄而上的风险投资要不得。因为风险投资的高回报是建立在高风险基础之上的,这也势必造成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对资金供应方式的要求截然不同。
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营造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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