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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历史上,有几位对专利制度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总统,他们是华盛顿、杰弗逊、林肯、罗斯福和里根。
华盛顿作为美国的建国之父,在1796年起草宪法时,同杰弗逊一起力主写上保护专利和版权的条款,那就是宪法第8条第1款:“为发展科学技术,在一定期间,保障作者和发明者对其著作和发明享有独占权”。杰弗逊作为开国元勋之一,就在宪法中明确专利和版权的条款这一点上,是与华盛顿齐名的人物。杰弗逊当时还曾担任美国专利局的首任局长,后来又成为了美国第三任总统。
华盛顿和杰弗逊对美国建立专利制度的贡献,被称作是“鼓励发明的建国精神”。可以说,他们两人对美国专利制度是敏感的,有远见的,但也有偶然的因素。当时专利制度的建立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功效实,远远超出了他们两人最初的预料。后来,杰弗逊在出任总统后曾说过:“对新的发明授予专利权,结果促进了发明,这是我没想到的。”正如里根在就职总统的演说中对华盛顿的评价:“他禀性谦恭,出于形势所迫才做出伟大业绩。”可见,那时还没有形成美国政府有意识的专利政策,是林肯总统带来了政府的专利政策。
如果说美国专利制度的基础是由开国元勋们打下的,而实施制度的是后来的林肯。美国结束内战后,重建的任务很重。当时,林肯这位本身拥有专利的总统,致力于美国专利制度的实施,开创了“强化专利”的时代,导致了美国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20世纪经济大萧条后上台的罗斯福总统所执行的专利政策,对美国专利制度具有重大的影响。为了克服始于1929年的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冲击,美国政府加强了《反垄断法》的实施力度,并实行“限制专利权”的专利政策,对专利权作出了诸多的限制规定。这一政策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此举虽然在反经济垄断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却打击了企业和发明人的积极性。因此,其结果是这个时期美国企业的创新欲望被抑制,研究与开发活动受到削弱,产业活力明显萎缩。实质上,美国政府的这一举动也是罗斯福总统推行长达数年的反垄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专利权被视为进行垄断的工具和手段。始于20世纪初的美国人对大公司垄断的反感是罗斯福对专利制度采取行动的社会基础。
20世纪80年代初,共和党的里根总统积极倡导振兴美国经济,提出了“复兴美国”的口号,改变了过去重视反垄断而轻视专利的政策,转而从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观点出发,实施了积极的专利政策,把专利当作国际竞争的一种武器,从而进入再次强化专利的时代。里根对美国专利政策的显著变化的影响还表现在,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贸易立法中对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完善。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贸易代表强硬地使用专利及知识产权政策,利用“特殊301”条款开展对外攻势,并有相当的效果。从此以后,并为迄今的历届总统所承袭。
这几位总统的专利政策在国外亦有影响。日本前特许厅长官荒井寿光说,200年前的华盛顿总统以及100年前的林肯总统都推举了重视专利制度的对策。100年后的里根总统又进一步推进了重视知识产权政策,为微软等信息产业公司的诞生创造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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