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运动的思想体系包括奥林匹克主义、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理想及其宗旨和格言等,他们都属于一个统一的范畴,包含在《奥林匹克宪章》中。 《奥林匹克宪章》。第一部《奥林匹克宪章》是由皮埃尔·德·顾拜旦亲自制定的,于1894年6月在巴黎召开的国际体育会议上正式通过。近百年来,随着人类社会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曾多次修改和补充,但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变。其主要内容包括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五个部份。它是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奥林匹克运动所制定的总章程或总规则,为国际奥委会所承认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各国(地区)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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