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会所应遵循的总的活动规范。在奥林匹克宪章中,对奥林匹克运动宗旨、格言、标志等都有明确说明。中国奥林匹克出版社从1991年起,每年出版宪章的中译本。 奥林匹克运动主要宗旨是通过体育活动,增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世界相互了解和建设一个更美好和平的世界。这一宗旨具体的体现为:使体育运动为人类和谐发展服务,以提高人类尊严;以友谊、团结和公平竞赛的精神,促进了青年更好地相互了解,从而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美好和平的世界;使世界运动员在每4年一次的盛大节日——奥林匹克运动会中聚在一起。一句话,“和平、友谊、进步”是奥林匹克宗旨的高度概括,也是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内容。 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顾拜旦的朋友狄东于1895年提出的体育教育口号。顾拜旦对此十分赞同,并经他提议,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于1913年将这一口号定为正式的奥林匹克格言此外,也有人的“体育就是和平”,“重要的是参与,不是取胜”作为奥林匹克的格言;但是,《奥林匹克宪章》中所规定的正式格言则只有一个,即“更快、更高、更强”。 奥林匹克标志是由五个奥林匹克环组成,五环自左至右互相套接,颜色分别为蓝、黄、黑、绿、红。上面三环是蓝、黑、红,下面二环为黄、绿;在使用中也可以五环分为单色。五环的寓意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相聚一堂。奥林匹克标志是顾拜旦提出的,1913年为国际奥委会所批准,正式图样存放在国际奥委会总部。奥林匹克标志也是奥林匹克微记、旗及各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微、会旗的必要部份。各届奥运会的会标也都以奥林匹克标志为必要内容。奥林匹克宪章禁止把奥林匹克标志用于一般的广告和其他商业目的。 奥林匹克微记是由奥林匹克标志加上其他特殊部份组成的图样,必须经过国际奥委会的会执委会的批准。最多见的是奥林匹克微记为各国奥委会的会微和各届奥运会的会标以及历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和国际奥委会全会的会标。 奥林匹克旗是国际奥委会于1913年根据顾拜旦的构思和建议而制作的。1914年为庆祝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0周年在巴黎召开的第6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首次使用。1920年在安特卫普举行的第7届奥运会开幕式上,比利时奥委会绣了一面同样的锦旗。旗为白底,无边、中央是五色的奥林匹克标志。 奥林匹克会歌是希腊著名的作曲家萨马拉斯于1896年创作的。原是献给第一届奥运会的赞歌,后由希腊诗人帕拉马斯配词而成《奥林匹克颂歌》。1958年国际奥委会在东京举行的第55届全会,正式决定将雅典奥运会演奏的赞歌作为奥林匹克会歌。会歌的歌词内容如下: 古代不朽之神,美丽伟大而正直的圣洁之父,祈求降临尘世以彰显自己,让受人瞩目英雄在这大地穹苍中,做为你的荣耀的见证。 请照亮跑道、角力与投掷项目,这些全力以赴的崇高竞赛,把长青树编成的花冠颁赠给优胜者,塑造出钢铁般的躯干。 溪谷、山岳、海洋与你相应生辉,犹如一块色彩斑谰的岩石建成这巨大的神殿,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赶到这里来,膜拜你,啊,永远不朽的古代之神。 奥林匹克圣火是指燃烧在主体育场塔上的火焰。其火种取自古代奥运会发源地奥林匹克,经由火炬接力传递,送达奥运会会场,从而点燃圣火。这是古代奥运会传现代奥运会的一种传统仪式,圣火起源于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的故事。火炬被视为光明和勇敢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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