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北京首都机场海关。一个神秘的大箱子在办理了海关安检入关手续后,装上了货车,随后向北京市区飞驰而去——多年流落异乡的中国“恐龙蛋窝”化石,终于回到祖国怀抱。
“化石明星”在美拍卖,引发跨国追索
22枚盗蛋龙恐龙蛋呈圆形分布,整齐排列围成一圈,其中19枚恐龙蛋中还含有初具雏形、蜷缩一团的小恐龙胚胎,有的骨骼轮廓已经相当清晰——上世纪80年代出土于我国的白垩纪“恐龙蛋窝”,在科学发现史上堪称奇迹,科学家可望以此揭开众多恐龙在地球生长和繁衍的奥秘,价值无法估量。
2006年12月3日,这一“化石明星”出现在由美国宝龙—巴特菲尔德拍卖公司在洛杉矶组织的一次公开拍卖上。最终,恐龙蛋窝化石以42万美元的价格成交,远远高于拍卖前专业人士估计的18万至22万美元。
当时的报道显示,这一恐龙蛋窝化石迄今已有6500万年的历史,是1984年在中国出土之后,几经辗转流失到了中国境外的亚洲市场,又于2003年被一名美国收藏家重金买下。
“中国目前都没有这样完美的标本!”恐龙蛋窝化石在美被拍卖的消息令中国从事古生物研究的科研工作者极度痛心,也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6年12月10日,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外交部发言人正式表达了中国政府立场:中国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调查结果证明这枚恐龙蛋窝化石的原主国是中国,中国政府将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提出追讨该恐龙蛋窝化石的要求。这是中国政府首次通过外交途径追索流失古生物化石。
而负责拍卖的美国公司则声称,追回已拍卖的古生物化石,国际尚无先例。
一场追索“恐龙蛋窝”的国家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跨国司法途径追索,化石完璧归赵
追索化石需要具有相当扎实的法律依据。
据专家介绍,中美两国分别于1983年和1989年成为《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禁止和预防非法进口、出口和转移文化财产所有权的公约》的签约国,公约第九条规定,签约国可以请其他签约国协助追回非法出口的文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则规定:“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因此,我国严禁化石走私,走私在外的所有珍贵古生物化石都是非法的,理应归还中国。
但是,现实并不如法律条文般清晰简洁。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追索工作需要在摸索中进行。
国土资源部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等成立了“追索流失美国‘恐龙蛋窝’化石工作小组”和工作小组办公室,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同时,大洋彼岸的美方也密切关注着“恐龙蛋窝”化石拍卖事件。在2006年12月收到我驻美使馆关于协助调查流失美国的“恐龙蛋窝”化石有关情况的通报后,美联邦调查局、洛杉矶警察局均表示愿意提供协助。
2007年4月2日,美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国际合作负责官员向我驻美使馆警务联络处提供了美古生物学专家廷纳博士对“恐龙蛋窝”化石的检测报告。
在报告中,除出具了对“恐龙蛋窝”的鉴定意见外,还明确表示,自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中国就已禁止恐龙蛋化石出口,因此,该化石系非法进出口。此检测报告为证实化石产地为中国及非法出境提供了有力证据。
另一方面,化石持有者也就是化石拍卖的委托人,也向美海关边防局提交了拥有该化石权利的书面申请。这意味着,按照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化石拥有权的问题将通过司法仲裁来解决。只有当司法程序结束后,才能转入归还程序。
幸而,漫长等待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经过近5年的不懈努力,流失美国的“恐龙蛋窝”化石最终完璧归赵,运回国内。
我国化石资源流失严重,亟待有力保护
据了解,我国拥有独特的地质环境,一直是恐龙化石“富产地”。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也是世界上流失恐龙化石最多的国家之一。
已经回归祖国的这组恐龙蛋窝化石,经鉴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蛋窝”,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贾跃明等倾向于称其为“一组恐龙蛋”。
“目前国内外发现的恐龙蛋化石很多,但是有胚胎的恐龙蛋化石却数量极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组化石十分难得而珍贵。更重要的是,追索流失国外的化石、打击走私化石的不法行为,是我国必须维护的权利。”贾跃明说。
据介绍,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欠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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