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循环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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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1-8-21 8:4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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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好奇心强,凡事都喜欢问一个“为什么”,而且一问就没有个完。非打破砂锅问到底不可。但是,在回答问题时,有一条规定:不能循环。比如:
问:王凯怎么这样喜欢睡懒觉?
答:因为他长得太胖。
又问:王凯怎么长得那么胖?
再答:因为他喜欢睡懒觉。
为了说明“王凯喜欢睡懒觉”的原因,就用“他长得太胖”为理由。可是当问到王凯为什么“长得那么胖”,又回过头来用“他喜欢睡懒觉”为根据来回答。用乙来说明甲,又用甲来说明乙,这就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
在数学里,有的人也会犯“循环论证”的错误。例如
问:什么叫“直角”?
答:90°的角叫直角。
又问:为什么叫90°?
又答:直角就是90°。
这里用90°来定义直角,可又用直角来定义90°,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
1980年高考数学试题中,有一题是要考生证明勾股定理。试题是:
“已知:在直角△ABC中,∠C为直角,c为斜边,a、b为直角边。
求证:a2+b2=c2。”
有些考生用余弦定理来证明勾股定理。我们知道,在任意△ABC中,a、b、c分别是∠A、∠B、∠C三个角的对边的长,则有:
a2=b2+c2-2bccosA;……(1)
b2=a2+c2-2accosB;……(2)
c2=a2+b2-2abcosC。……(3)
利用(3)式不难证明,当C=90°时,
c2=a2+b2-2abcosC
=a2+b2-2abcos90°
=a2+b2
上面的推理,只能说明勾股定理是余弦定理的特例,而不能说明以余弦定理为依据,可以推导出勾股定理。事实上余弦定理是由勾股定理推导出来的。现在倒过头来,又用余弦定理推导勾股定理,那是不允许的。
生活中要避免循环论证,数学中也不允许循环论证。为此,学数学要注意理好概念和规律的顺序,前后不能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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