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概率判生死:法庭上的数学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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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3-2-26 12:4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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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如果你哪天不留神做错了一道概率题会有什么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自然是没有的。我想最多也就是考试挂科,补考重修而已。可是对于法庭上那帮戴着假发的人来说,概率没算好可以让无辜的人进监狱,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过。
洛杉矶抢劫案
历史上最著名的案例要数1964年夏天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的一起劫案。一天中午,一位老妇人从杂货店买了东西推着小车回家,途经一条小巷时,突然被一位冲过来的年轻女子推倒,等老妇人醒过神来,发现自己身上的钱包已被偷走,女贼也早跑了很远。虽然老妇人没有看清罪犯是什么样子,可小巷周围的不少住户都曾与这位女子擦肩而过,并且看到她在街头跳上一辆车逃离现场。
后来警方根据目击者描述的犯罪者特征,几天后在附近逮捕了一对夫妻(MalcolmCollins和JanetCollins.Malcolm)。可是在法庭上,目击者中并没有人能够清晰地指认出罪犯,因此检方很难将2人定罪。于是检察官们想出了一个“新颖的办法”,他们把目击证人说出的几条主要特征列了出来,并且根据洛杉矶地区的数据估算了这些特征会出现的概率:
•黄色的汽车:1/10
•嘴上面有短胡子的男性:1/4
•络腮胡子的黑人:1/10
•马尾辫女孩:1/10
•金发女孩:1/3
•汽车中有肤色不同的夫妻俩:1/1000
检察官找来一位“数学专业人士”,计算了在整个洛杉矶地区符合上述各条特征的夫妇存在的概率,这位“数学专业人士”认为最后的概率应该是6个概率值乘到一起,结果就是1/1200万。检察官据此告知评审团,如此小的概率很难发生,附近地区很难再找到另外一对6项特征全部符合的夫妇,所以这对嫌疑人一定是罪犯。陪审团最终采纳了检方的意见,判定这对夫妇抢劫罪成立。
可是后来加州高等法院驳回了这个判决,他们认为检方使用的概率作为证据的方式是错误的。
首先,概率乘法公式P(ABC)=P(A)P(B)P(C)一定要在A,B,C都是独立事件的时候才成立,可是目击者提供的那些特征并不相互独立,比如留八字胡的男性和留络腮胡的男性这两项,“男性”这个信息是重叠的,而喜欢留胡子的人往往两个位置都会留胡子,两个特征高度关联,同时发生的概率远远大于两个数字相乘。马尾辫女孩和短发女孩也是同样的道理。这样的话,正确的概率可能会是1/1200万的很多倍,并没有那么低。
退一步说,假定概率真的是1/1200万,以案发附近地区有400万人算,至少有2对夫妇符合目击者全部特征的概率是1-(11999999/12000000)4000000,超过30%,也就是说,仅仅根据1/1200万的概率断就判定这对夫妇是唯一的也没有道理。
母亲杀子案
类似的用数学计算来判案还不止一次。1999年,英国也有一次“概率定罪”的案件。一个SallyClark的妇女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后几个星期离奇死亡,医生查不出其他病因,只诊断为一种叫SIDS(婴儿猝死综合症)的罕见疾病。随后Clark再次怀孕,第2个孩子也在出生后几个星期死亡,原因再次被诊断为SIDS。这件事引起了警方的怀疑,警方认为2个孩子有可能是“被猝死”的,将Clark逮捕。
在法庭上,检方引用医生的证明,声称SIDS这种病发病率很低,而且不是遗传病,所以可以把两个孩子的SIDS死亡看作独立事件,相乘之后的概率只有1/7300万。和洛杉矶劫案类似,概率在这里再次被当做一个关键证据。检方以此说服了陪审团,法庭最后认为两个孩子连续得这种突发罕见疾病的概率很低,很难发生,Clark杀死孩子罪行应该成立,被送入监狱。
和上一个故事的结局一样,这个判决后来也被推翻了,Clark被无罪释放。
不妨让我们来看看检方的观点。他们认为P(两个孩子都死于SIDS)=1/73000000,那么P([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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