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快讯》中写明:“欧洲药品管理局发布信息,建议在诺华生产的替比夫定说明书中加入新的警告,慢性乙肝患者在使用替比夫定存在发生周围神经病变的风险。”同年5月5日,国家药监局又一次发布《药物警戒快讯》,这一次引用了加拿大卫生部网站的消息,称“替比夫定与干扰素同时使用可导致周围神经病变”。
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后,一般由患者、医生上报到药厂或者相关药物不良反应机构。像诺华公司,有专职机构监测药物上市后不良事件,会在24小时以内把所有监测到的不良反应进行报告。而数据表明,在向药监部门报告药物不良事件方面,诺华确实做得不错,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替比夫定相关严重病例报告97例,其中70%来源于生产企业也就是诺华的报告。
2008年下半年开始,虽然开始陆续收到国内患者有关替比夫定的不良反应报告,但记者没有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查到类似的警示,直至2010年7月22日发布第30期《药物不良反应通告》通报,替比夫定和拉米夫定可能引起罕见的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
对此,李力立一案的代理律师程林说,他正和李力立父母商量是否起诉药监局,“这件事情上责任最大的是国家药监局,没有将药物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也没有规定药物出现未知不良反应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这涉及人的生死问题,但这方面他们却没有做到,这是一种不作为。”
尊重生命换来的经验
尽管有关替比夫定可能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疑云重重,但多位肝病专家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替比夫定和拉米夫定的安全性存在问题。国家药监局的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也称,横纹肌溶解的不良反应在临床上还是非常罕见的,如能尽早发现进行治疗,预后还是很好的。只有处理不及时,才会发展到横纹肌溶解的地步。
蔡东告诉《南都周刊》记者,拉米夫定是一种既能治疗艾滋病,又能治疗乙肝的药物。国内外医学文献显示,拉米夫定在治疗乙肝过程中,只有3例发生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症和3例肾损害的报道,长期使用是非常安全的。而替比夫定是一种治疗乙型肝炎很有效的药物,被美国FDA批准为妊娠期间安全程度的B类药物,治疗4年肌肉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4%,其中确诊为肌病者仅0.9%,而横纹肌溶解实属罕见。
蔡东曾参加替比夫定上市前的临床试验,她向本刊记者证实,在临床试验中并没有出现横纹肌溶解的病例。但医生们发现,服用替比夫定的比服用拉米夫定的病人更容易出现血清肌酸激酶(CK)的升高,而这种酶的升高可能与肌肉损伤有关。但上市后,由于在中国的广泛应用,尤其是联合用药的患者增加,与替比夫定有关的肌病发生会有所增加,甚至导致横纹肌溶解症发生。
但参与临床实验的医生毕竟是少数,多数临床医生了解药物不良反应的途径,还是制药企业和国家药监局的网站上公开发布的信息。SFDA给《南都周刊》的回复称,广大医务人员及公众如需了解药物不良反应的详细信息,可以登录国家药监局的网站查询。
国内最大的乙肝患者论坛“肝胆相照”上,多名曾服用或正服用替比夫定的乙肝患者称,并没有得到来自医生有关药物不良反应的提醒,大多是通过说明书和上网,了解到替比夫定的不良反应信息的。而在沈阳,出于替比夫定安全性不了解,一些患者做出殴打医生等过激行为。
“它抗病毒比拉米夫定要强,价格又不如恩地卡韦贵,所以上市后许多医生愿意用这个药,现在药监局一通报,又一下不敢用这个药”。在蔡晧东看来,在医生这个层面,对替比夫定的用药多少有一些混乱。而乙肝患者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药监局的通报过于担心,更不要盲目停药,随便换药,这个药基本上还是安全的,给患者带来的好处也明显高于那些少见甚至罕见不良反应的风险。
在北京302医院,服用替比夫定或服用会引起CK升高药物的,一般建议患者两个月查一次CK值。这家医院的刘士敬医生说,大医院可以有这个条件,但小医院根本没有这个条件。而且,一些大医院即使有条件,也没有相应的要求或制度。
李力立就没有被主治医生告知服用替比夫定后应该定期随访监测,在他服药后长达10个多月的时间内,从未检查过CK值。而他就诊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卫生部首批三级甲等医院之一,也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教学医院。
前述浙江的两例死亡病例出现后,医院和地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也发表论文进行了反思。其中,金华那位19岁患者相继使用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替比夫定三种抗乙肝病毒药物,却未对CK升高等不良反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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