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什么不同呢?我想,万有引力现象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首先让我们看看万有引力现象是如何产生出来的。万有引力现象一定产生在两个物体之间。一个孤立的物体是不会产生出任何力的,因此也不会产生出万有引力现象。根据统一物质物理学对物质的描述,每个物体各自具有自己的质量和质量场。静止物体的质量场与自身的质心之间处于对称状态。但是,两个物体之间的质量场和质心是相互交叉不对称的。因为物质的属性决定只有在质量场与质心之间处于完全对称的状态下才会稳定,因此,当质量场与质心之间出现不对称时,这个系统就处于不稳定状态。在这个过程中,两个物体就会在对方的质量场中朝向稳定的方向过渡。在物理现象上就表现为自由落体运动。这个现象从表面上看非常像是两个物体在“相互吸引”。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根本就不存在谁吸引谁的问题。“相互吸引”完全是一种假象。(这与站在地球上看天上的太阳和所有的星星都在围绕地球转的道理是类似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物体之间的直接接触,因此,在自由落体运动的过程中重力尚未产生出来。所以,用“失重”来描述自由落体运动是不恰当的。因为在自由落体运动的过程中重力从来就还没有产生出来过,何来的“失去”?那么重力是什么时候产生出来的呢?当然是两个物体接触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两个物体的质心都具有向对方质心所在的位置移动以达到质量场与质心之间对称的趋势,但是,物体的表面结构阻止了对方物体的进一步移动(即阻止了自由落体运动),结果就在这两个物体间的接触过程中产生出了重力。所以,重力并不是一种超距作用。产生超距作用的不是物体的实体部分,而是它们之间的场。场的相互作用与实体的相互作用是不同的。
根据上述这个例子可以很容易理解,其他三种基本相互作用也可能都不是力,而很可能也是场与场之间的相互作用。
科学是在发展的。科学理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新的科学发现。“物质统一性”的发现让我们认清了相互作用的本质是什么。因此,我们不能再继续使用旧的观念去理解“相互作用”了。而是必须澄清“实体间的相互作用与场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不同的”这个事实。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研究才有可能得到正确的结论。笔者相信,澄清这两个“相互作用”的不同对物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将产生出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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