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自己有历史上和道义上的权利去强行改变现状的国家和政治集团,将感到为这个目的而使用常规武器不致冒任何巨大的风险;他们会假设对方当然不会求助于核武器,因为对方在这次争端中在历史上和道义上是有错的,不致于发动大规模战争。这种状况将依次地引起其他国家发表声明,当侵略者把小型战争强加于它们时,它们实际上可以求助于核武器,因而显然仍存在危险。十分可能,在今后二、三十年内世界将经历如此巨大的变化,以致大规模战争的危险、应用各种技术手段来消灭敌人的危险将大大减少或消失。但是通往那种新形势的道路将充满最大的危险。我们必须如以往任何时期一样,认识到从一方看来在历史上和道义上是正确的,从对方看来则可能是错的。继续维持现状不可能总是正确的解决办法。相反,去寻找一些适应新形势的和平方法可能是最重要的,并且在许多情况下,要最终找到任何正确的决定是极端困难的。由此可见,鉴于是非问题从对方看来可能根本不同,只有当所有不同的政治集团准备放弃某些它们似乎最明显的权利,才可能不太悲观地说世界大战是可以避免的。这当然不是一种新的观点;事实上,这只是许多世纪以来某些大宗教所倡导的人类风度的应用而已。
核武器的发明也对科学与科学家提出了一些全新的问题。科学的政治影响比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强烈得多了,而这一事实赋予科学家特别是原子科学家以双重的责任。或者,他能够由于科学对社会的重要性的关系而积极参加国家行政管理;那么,他实际上不得不担当起作出有巨大份量的决策的责任,这将远远跨越他过去所习惯的研究工作与大学工作的小圈圈。或者,他可以自愿地拒绝参与任何政治上的决策;那么,他仍要对错误的决策负责,因为如果他甘愿放弃科学家的平静生活,他或许能够阻止这种错误的决策。向政府报告热核战争可能带来的空前毁灭的详细情况,显然是科学家的责任。除此之外,科学家常常被请求去参加维护和平的庄严决议;但是,谈到这后一要求,我必须承认我从未能看完这类宣言的任何要点。这类决议可能是好心的很好的证明;但是任何人,如果他口头上讲维护和平,却不想准确地讲这种和平的条件,他必定会立即被人怀疑为只是高唱对他和他的集团最为有利的那种和平——这当然是毫无价值的。任何诚实的和平宣言必须是对人们准备为维护和平而作出的牺牲的估算。但是通常科学家无权作这类声明。
同时,科学家能在他自己的领域中尽全力促进国际合作。许多国家对今天原子核物理研究的重视和不同国家的科学工作水平仍然十分悬殊的事实,有利于这种工作的国际合作。许多不同国家的年轻科学家可以聚集在从事着现代物理学领域中的紧张活动的研究所中,而对于困难的科学问题的协同研究将促进相互的了解。在日内瓦欧洲核子研究中心这一个例子中,在许多不同国家之间甚至能达成协议,建立一个公共的研究所,并共同努力建造昂贵的原子核物理研究用的实验设备。这种合作当然有助于在年轻一代的科学家中建立对于科学问题的一个共同态度——甚至对纯科学问题之外的问题也抱共同态度。当然,人们无法预料,这样播下的种子在这些科学家回到他们的老环境中并且重新参与他们自己的老文化传统时,将结出什么样的果子。但人们很少怀疑,不同国家的年轻科学家之间和每个国家不同代的科学家之间的思想交流,将有助于使许多问题不太紧张地接近新的状态,即较老的传统力量和现代生活的必然需要之间达到了平衡的状态。这特别是科学的一个特征,由于这种特征,没有任何东西比科学更适合于建立不同文化传统间的头等巩固的联系。事实是,关于专门科学研究工作的价值的最终判定,关于研究工作中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的问题,并不依赖于任何个人的权威。同时,在人们知道一个问题的答案之前,在人们能构区分真理与谬误之前,需要花费许多年时间;但最后问题将被判定,而判定不是由任何科学家的集团作出,而是由自然本身作出。由此可见,科学思想在科学爱好者中传播的方式与政治思想的传播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一些政治思想可以得到大量人民群众的信服,正是因为它们将合于、或者好像符合于人民的主要利益,而科学思想的传播却只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它们是保证科学陈述的正确性的客观的和最终的标准。
这里关于国际合作和思想交流所谈到的一切,对于现代科学的任何部门当然都是同样真实的;它决不应当仅限于原子物理学。在这方面,原子物理学只是许多科学部门中的一个,而且即令它的技术应用——武器和原子能的和平利用——给这个部门以特殊的份量,也没有理由认为在这个领域中的国际合作比在任何其他领域要重要得多。但我们现在还必须讨论一下本质上不同于以往自然科学的发展的现代物理学的那些特征,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必须再一次回顾欧洲的这种发展的历史,而这种发展是由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结合而实现的。
在历史学家中曾经常常讨论这样一个问题,是否在十六世纪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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