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有引力定律是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上发表的。牛顿的普适万有引力定律表示如下:
任意两个质点通过连心线方向上的力相互吸引。该引力的的大小与它们的质量乘积成正比,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与两物体的化学本质或物理状态以及中介物质无关。
万有引力定律是解释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引力的定律。是物体(质点)间由于它们的引力质量而引起的相互吸引力所遵循的规律。
公式表示
f=g*m1m2/(r*r)(g=6.67259×10^-11n?m^2/kg^2)可以读成f等于g乘以m1m2除以r的平方商
f: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
g:万有引力常数
m1:物体1的质量
m2:物体2的质量
r:两个物体之间的距离
依照国际单位制,f的单位为牛顿(n),m1和m2的单位为千克(kg),r的单位为米(m),常数g近似地等于6.67×10^-11n*m^2*kg^?2(牛顿米的平方每千克的平方)。
可以看出排斥力f一直都将不存在,这意味着净加速度的力是绝对的。(这个符号规约是为了与库仑定律相容而订立的,在库仑定律中绝对的力表示两个电子之间的排斥力。)
它是牛顿在前人(开普勒、胡克、雷恩、哈雷)研究的基础上,凭借他超凡的数学能力证明,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上发表的。
任意两个质点通过连心线方向上的力相互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