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弈与妥协
世博园区的顺利推进,在部分官员看来,仍属个案,“如果不因为这是市领导直接拍板的项目,又涉及世博大事,改革恐怕很难进行。”
但即便如此,艰难的博弈亦难幸免。由于几乎没有先例可循,建设共同管沟谁来出资、管理费用谁来支付,一度成为几方反复拉锯的焦点。
盛雷鸣承认,在管理规范的建议稿中,曾有“管理费用由管线单位按照入沟管线分摊。具体分摊标准由使用单位和管线单位协商确定”的条文,但很快被删除。
上海市信息管线公司参与调研的林泳亦承认,投资以及后续管理费用标准的出台过程,经过了“反复讨论,反复博弈”。
“如果作为市政建设、公共设施,要政府来承担没问题。但是,管线涉及单位全部都是企业。原来是自己埋、自己挖路、自己施工。现在如果无偿,当然会乐意。你要向他收钱,就麻烦了。”参与调研的人士回忆,共同管沟的业主方上海土控公司提出,由于共同管沟的建设费已由土控公司垫付,入沟费最多只能补贴一小部分,但遭到涉及各方的反对。
“才调研就这么争论了,中间还有中央直属单位,以后的管理费用还怎么协商?”最终,还是市里领导拍了板,管理费用由管线单位按照入沟管线分摊。
分摊费用的计算标准也成了争论焦点。参与调研的中茂所邹红黎律师举例说,“从占有面积算,自来水管最大,但它效益最差,而通信的电信管道占用面积相对较小,但效益很高,这也不公平。”
最终的妥协是采用了按直埋成本来计算的办法,而工程的最终巨额差价,则由政府支付。
或许是在争吵中想到了今后实际管理时的困难问题,一参与者回忆说,在调研中,浦东新区环保局建议,从执行的力度考虑,建议由市一级管理,市与区在具体管理上进行分工。
该建议最终被采纳,上海市政局被确定作为园区共同管沟的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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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需要立法
除了避免以各色名义反复开挖道路,共同管沟的优点还有很多。由中茂律师事务所向同济大学、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多名专家咨询后出具的《共同管沟终期报告》,至少列举了五点好处:确保道路交通功能的充分发挥、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确保生命线的稳定安全、保护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的防灾抗灾能力。
“它还可以降低路面的维护保养费用、增强路面的耐久性、确保道路交通功能的充分发挥。”盛雷鸣说,由于综合管沟内设有巡视、检修空间,维护管理人员可定期进入综合管沟进行巡视、检查、维修管理,因而可以确保各种生命线设施的稳定安全
随着电线电话线、杆的地下化,不仅可以消除步行者的许多障碍而且还可以美化城市环境。即使受到强烈的台风、地震等灾害,也可避免过去由于电线杆折断、倾倒、电线折断而造成的二次灾害。在发生火灾时,由于不存在架空电线,还有利于灭火的快速进行,将灾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上海曾是中国共同管沟的最早建设地之一。1993年,就启动建设了我国第一条现代共同管沟——浦东新区张杨路共同管沟;此后松江新城、安亭新镇亦有效仿。
跟进者如广州、昆明、杭州、合肥、宁波等地也在不同程度上修建了共同管沟。昆明新城修建的是目前全国最长的共同管沟,两条管沟加起来达到38公里。
上海正希望借世博的契机,重新拾回在城市地下管线革命中的领头地位,上海市建设与交通委员会已经在酝酿调研,在全市推广共同管沟的可能性。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余亮还曾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加快启动推广城市“共同管沟”建设。而推广工作的首要条件,必须先立法。
“在国外,有关法律会强制管线进入共同沟。对所需支付的费用也有法律参照,但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立法。”浦东环保局一负责共同沟管理的官员直陈,公用管线市场化后,电力、煤气、自来水等相关企业都会考虑成本问题,既然掘路成本很低,自然会不选择进入共同沟了,免得支付进入共同沟的费用。
钱真是个问题?
昂贵的造价是共同管沟推广道路上的另一重障碍。
曾经规划3公里长的上海松江新城共同沟,在只掘进到300余米处被迫夭折,事后建设单位直言,“前期成本太高了”。据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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