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部分——野生动物产业政策,国家至今还没有提出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这也是产业迟迟没有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述负责人此前也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正当的狩猎行为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科学性。”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作为一种保护措施,狩猎也被列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因此,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狩猎行为是合法的。
这位负责人分析,不少人难以接受狩猎行为,原因在于,以往国家只注重对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没有针对“狩猎也是保护”的宣传。事实上,某些种群过度增长的野生动物,需要一定的狩猎措施加以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资源现状,确定狩猎动物种类。并实行年度猎捕量限额数量管理。狩猎动物种类和年度猎捕量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护资源、永续利用的原则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狩猎者有计划地开展狩猎活动。在适合狩猎的区域建立固定狩猎场所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而根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业务范围”的规定,该协会可以“组织开展国际狩猎、生态旅游等野生动物资源开发经营活动;为野生动物保护、养殖、经营利用及其有关单位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组织参与野生动物产业活动,负责野生动物行业协会、联合会的联络与协调;根据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一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国际、国内交流和中介服务”;“组织开展特产、珍稀野生动物(标本)的国内外展出、展览;在国内外募集保护野生动物的资金,寻求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夏勒认为,中国的自然保护在规章制度、法律、目标和观念上显然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以适应中国国情。“自然保护和文化都不是静止不前的,而是随时会因条件、知识和观点的改变而变化,有时变化得非常迅速。”夏勒说。
如何良性发展?
在一些国家,狩猎不仅是一种保护野生动物的有效手段,由此形成的狩猎产品和狩猎服务,还构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产业。
狩猎活动需要一条龙服务,装备需要专业的猎装、猎枪、猎刀、背包、汽车;行程需要旅行社安排;后期还要专门公司负责制作动物标本等等。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网站公布的一份《世界狩猎业管理漫谈》资料显示,仅2002年,美国就有1400多万名18岁以上的公民参加了狩猎活动,狩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多达220亿美元。狩猎服务解决了70万人的就业问题,由此而带动的消费市场高达650多亿美元。
狩猎带来的经济效益也非常可观,上世纪70年代初,乌干达国家公园每年接待国外狩猎者的收入就已达到了1500万美元,仅次于该国出口咖啡、棉花的收入,居第三位。
如果国家能够引导狩猎业朝着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那么狩猎业完全可以成为替代一些传统林业产业的新兴产业,成为林业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从目前来看,凡是开展正当狩猎行为的地方,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也做得比较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可以说,这些地方的野生动物保护已经实现了良性循环。”据上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分析,按照保护生物学原理,如果种群达到一定规模,而猎捕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有针对性地猎捕对种群繁衍不具贡献能力的老龄雄性野生动物时,将不足以对种群发展造成影响,对野生动物有益而无损。
这位负责人还对记者说,目前在我国从事狩猎行为的许多是外国人,而狩猎品最终是进入博物馆的。狩猎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向世界宣传中国的野生动物物种,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进一步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
不过,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也承认,由于利益的诱惑,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度猎捕、严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象。如何使狩猎产业,形成一种有效的狩猎动物保护和管理模式,成为摆在政府主管部门和科研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盘羊 20000美元
白唇鹿 14000美元
北山羊 4900美元
马鹿 4000美元
藏原羚 1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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