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林业局建了个野生动物繁养基地,主要用于医治伤病的野生动物,并进行科研养殖,但因为没有专业人才,举步维艰,现在医治伤病的野生动物只能找当地的兽医。科研更是无从谈起。
同样是因为人才缺乏,一些生态保护研究也无法顺利进行。丹巴县林业局的同志感叹,这里真是太穷了。
吃饭财政如何协调保护与发展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生态修护项目资金一部分靠国家拨款,一部分是地方配套。还有一部分项目的钱来自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WWF)等国际组织或民间机构。但这部分占的比例不大。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地区都是贫困落后地区,很多地方都是吃饭财政,有的县财政收入只有几百万元,这点钱连发工资都不够,而加上基础建设等各种投入,财政支出要到亿元以上,这使得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成为地方经济的命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因为这些地区多是上游地区,水电站的兴建,被一些地方看作拉动经济的重要方式。而建设水电站,肯定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并且,因为上游特殊的地理位置,对一些污染项目有许多限制。如何发展,如何处理协调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成为这些地区面临的重要问题。
阿坝州的一位县领导认为,要发展经济必须要有自己的工业。像他所在的县有锂矿,锂矿每年上缴的税收在县财政收入中占重要地位。但开矿不可避免地会有一定污染。如果国家生态补偿到位,县里是可以关闭矿厂的。但是如果没补偿,关了矿厂,财政收入钱从哪来?地方经济要如何发展呢?
再比如水电厂。这位县领导认为,怒江流域的水电站项目争议很大,很多专家论证不同意建,可是当地百姓举双手赞成。为什么?因为水电站能给地方带来切实的好处,能带动经济的发展。对地方而言,水电项目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是财税收入增加,二是百姓就业增加,三是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有关专家认为,一个流域的水电项目必须合理规划,如果过量,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可是如果不让建的话,谁来解决当地的发展问题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这些地区也在考虑一些项目,但就目前而言,还没有更好的出路。
在转移支付额度有限的情况下。他们希望中下游等生态受益地区能够给上游地区生态补偿。
丹巴县的有关同志说,青藏高原是天然的东方水塔,为了保护这个资源,上游地区付出很多,下游地区应该给予适当补偿。丹巴县林业局提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参照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给予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政策。保证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
松潘县的一位县领导满怀希望地说,如果生态补偿能够到位,林业会有大发展。
《生态补偿条例》已进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现在的问题是生态补偿的概念并不清晰”,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李文华认为,生态补偿更多的是针对自然界生态系统,如森林、草原、湿地、生物多样性以及水资源和矿山开采对生态和环境破坏等。这些补偿可以针对具体的生态系统,也可以推广到区域的层次。
李文华院士曾经专门负责过生态补偿机制的课题研究。他认为,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其实都是生态补偿范围。现在生态补偿主要由政府支付,往往通过项目的方式进行。这么做的问题是随意性较大,并且没有科学化、制度化。
生态补偿应该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其一,为保护生态环境付出的机会成本。比如西部一些地方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放弃开发矿产,或是放弃发展污染较重的产业。对这些损失掉的机会成本应该给予补偿。“过去许多地方是靠山吃山,现在天保工程不让砍树了,损失掉的机会成本应该得到补偿”。其二,为保护生态环境投入的成本。比如造林、水土保持的投入等。对这些投入应进行补偿。其三,是对生态服务功能的补偿。“对后面这部分的认识正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生态意识的提高而逐步深化。比如碳储存问题,生态系统的景观价值等新的概念日益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就目前而言,要量化这一块还比较困难,问题只能一步一步地解决”。
明确了生态补偿的合理性,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谁出钱的问题。“现在一说到补偿,上游地区和中下游地区的想法并不相同。现在是穷的地方、边缘的地方、生态环境比较好的地方需要补偿。以长江流域为例,长江保护,受益最多的是中游、下游,越往下越富裕。但这些富裕地区就很少考虑对上游地区给予生态补偿的义务。当提到需要支付生态补偿的费用时就认为,已经缴了税了。但其实缴纳的税收里并没有明确哪一块是专门用于生态补偿的。”李文华院士说。
他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明确生态补偿的概念和范畴,建立生态补偿的总体框架,明确补偿的原则,确定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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