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和计算的方法,解决资金的来源和补偿的方式。明确哪些钱就是作为生态补偿的。这么做的好处,一方面可以培养生态受益地区的生态保护意识,也可以增强上游地区生态保护的责任感。“生态的受益者、破坏者都要拿钱,为保护生态作出贡献的要拿到钱。有关生态补偿标准一定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
大自然保护协会长江保护项目经理郭乔羽博士近期对金沙江下游生态补偿问题进行了调查。她说,她很赞同下游地区对为保护环境生态系统作出努力的上游地区给予补偿。但具体怎么补偿,目前还缺乏标准与机制。
郭乔羽他们对金沙江下属四个水电站的调研表明。水电站的一个重要职能是防洪,而因为防洪要在汛期和非汛期作出不同的水量调整。由此导致的水位、水温、流量变化,恰恰是影响鱼类生存及生态保护的一个重要问题。他们测算后发现,如果不让这些电站承担防汛职能,那么显然可以提高发电量,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为此他们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是,这些电站不再承担防汛职能,而因此产生的收益可部分用于生态补偿。具体的设想是,一部分收益归电站,一部分收益用于汛期的防洪泄洪给下游地区造成损失的补偿。还有一部分收益将用于长期的生态修护。
郭乔羽认为,大多数水电项目都有防汛的职能,如果能转变思路,不只提高效益,更重要的是从长远的角度有利于维护生态环境,形成一种良性运营机制。
李文华院士透露,国家发改委正在就生态补偿问题组织调查,李文华是调查顾问组的成员。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已经派出了由各部门的管理干部和专家共同组成的调查小组分赴各地调查。
据悉,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起草的《生态补偿条例》已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已成立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有关司局同志参加的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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