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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340X300]欧盟委员会9日表示,基本同意对欧盟各国进行胚胎干细胞研究给予有限制的支持。但由于相关草案中包括准许利用胚胎以提取干细胞的相关内容,在德国引起不小的争议。 综合此间媒体报道,欧盟委员会负责研究事务的委员菲利普·比斯坎9日介绍说,欧盟提出的相关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准许利用2002年6月27日之前已经获得的胚胎提取干细胞进行相关科研,但所用胚胎必须是通过人工受精方式获得的多余胚胎,并且需要得到胚胎父母的同意并不得支付金钱补偿等。在此基础上,欧盟将视情况对相关研究提供资助,其资金则来源于总额高达25亿欧元的欧盟生物技术一揽子资助资金。 草案中表示,尊重各国自行的法律。这样即便那些有与这一草案内容相抵触的法律的国家不执行该草案,实际上依然要共同出资承担欧盟可能为他国项目提供的资助。 就德国而言,尽管于2002年1月底通过的相关法案允许德国科学家在受严格限制的前提下进口胚胎干细胞用于科研,但必须是2002年1月1日前获得的干细胞,并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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