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一个外显子的集合,还包括一起被继承的位于其上的表观基因标记。
这些新的概念正在使基因远离DNA的物理片段,回到一个更为抽象的定义。金格拉斯说:“这几乎是回到了这个术语最初表达的意思。”在百年诞辰之际,基因正急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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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因一词的由来
丹麦植物学家和遗传学家威尔海姆·约翰森1909年“创造”了“Gene(基因)”一词。19世纪80年代后期,荷兰植物学家德·弗里斯对植物遗传和进化论的相关问题产生浓厚兴趣,1900年,他按照达尔文命名泛生论时所用的词,把他提出的决定“单位性状”的遗传称为“泛生子”(pangene)。德·弗里斯认为生物的性状由许多单位性状组成,这些单位性状在变异上是相对独立的。这为人们接受孟德尔学说创造了一部分条件,也是颗粒式遗传的基本概念之一,即这种“颗粒”是功能的单位,是重组的单位,是变异的单位。
1909年,约翰森觉得应该创造一个专门名词来称呼这个“颗粒”,这个词应该字母不多、音节很少,以有利于作为词干构成许多别的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时间:2009-4-20 22: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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