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程度上,高通的“变脸”反映了跨国公司开始对中国市场丧失耐性。
但是,“高通此次公开表态不是明智之举,而是操之过急。”水清木华咨询公司电信分析师沈子信认为,高通现在是在TD技术还未完善时就用应在产品商业化阶段才使用的专利准入武器,这并不明智。沈子信说,通信技术标准的成熟大致分为产品标准化,产业化,商业化和国际化四个阶段。现在中国正处于产业化到商业化的阶段。
事实上,专利一直是高通的重要武器。近年来,高通与其他国外电信企业的专利纠纷不断。自1998年以来,高通与诺基亚就在CDMA的相关专利权问题上在全球范围内展开诉讼。2005年10月,诺基亚、爱立信联合NEC、松下、德州仪器、Broadcom共六家电信巨头,向欧盟提起申诉,指控高通对各厂家没有公平进行核心专利授权,不仅版权费用过高,而且涉嫌垄断和不公平竞争。
在中国,高通一如既往地想以专利许可为敲门砖进入中国3G市场。但是,业内人士认为,高通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